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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揭秘监狱里的男人如何解除性饥渴 [打印本頁]

作者: 美空    時間: 2013-11-7 14:22
標題: 揭秘监狱里的男人如何解除性饥渴
曾不止一次听监狱里出来的人提到性的话题,感觉性饥渴造成的生理煎熬在某种程度上比失去自由更可怕,或者说性饥渴是许多失去自由的人感觉长夜慢慢、铁窗无情的最刻骨铭心的记忆。那么大墙内的男人们到底是如何解决生理问题的呢?

N年前,有蹲过八年牢的人曾告诉我,他在里面时偶尔狱方会找来女人为服刑人员提供有偿性服务,但价格不菲,每人每次要五百元,时间还不能超过半小时。一般条件的犯人是没法享受的,何况这事也不是大张旗鼓,只有与管教处好关系或表现好的服刑人员才知情。

后来也听说有的犯人偶尔会被管教带出来,去洗浴中心哪儿的开次荤。但一般都是罪行较轻或表现较好或将出狱的人才有的待遇,且也要与狱警“处好关系”,找个看病什么的理由才行。万一犯人中途逃跑,那么这些管教狱警也就惹了大祸。

他们告诉我,更多时候监狱里的男人是靠自慰,也就是传统所说的手淫和现代男孩子常挂在嘴边的“打飞机”来解决性焦渴的。从里面走出来型期较长的男人因为长期频繁自慰,许多下体都有斑斑伤痕。甚至有少数人在万般难耐时还会用猛力伤害下体,近乎于自残,个别有真正把自己彻底弄残了的。

监狱也是同性恋相对高发区。有些新进去的年龄较轻的男孩子,特别是模样身材又好的新犯人,往往会遭到服刑年头多,性压抑久了的大男人、老男人的性骚扰甚至是性侵。这在监狱里虽然是不被允许的,但如果不是做得太过份或弄出太大的动静来,管教们也便不会知道,或者有些什么迹象,他们也司空见惯了。

据记者了解,其实一般监狱里都设有可供家属探望时同房的专用房间。只是有的监狱这个专用房使用率太低甚至是形同虚设。因为有太多的“条件”——首先,你得结了婚有了法定意义上名正言顺的老婆,其次老婆要愿意来看望你并克服心理障碍愿意“屈尊”留下来,与你这戴罪之身享鱼水之欢。但,这也还要看狱方是否愿意给你提供这个方便。这里面也有“说道”,比如犯人表现如何呀,罪行轻重啊,平时听不听话呀,与管教等工作人员关系处得怎么样啊等等。

近日与一个被两次收监,在大墙内待了十年的网络写手鸿秋几次聊天,更多地了解了服刑人员的性心理和内心的煎熬。虽然他告诉我可以用真实的姓名或网络昵称,可我想还是不要搅扰他刚刚平静的生活,所以用他刚出来时在报刊发表文章时用过的并不广为人知的笔名——鸿秋。

鸿秋是四川人,刚过不惑之年。当下从事合法职业——除了写作还和朋友一起做些工程什么的为生。有老婆孩子。不过他的老婆孩子都曾是弟弟的(以后另篇详写)。十年前,他走出监狱时,弟弟因打工讨不来工钱而精神失常,走失后再也没归。这些年他一直代弟弟照顾着他的老婆和两个女儿,并日久生情,与弟媳结为夫妻,视孩子如己出。而今长女已经18岁。

鸿秋告诉我,他因抢劫、吸毒等原因两次走进高墙。第一次进去时,他才19岁,用他的话说那时自己模样身材都好,长得也白净,当天晚上就有个在里面蹲了七八年的山东壮汉强啃他,如果不是自己还有些身手,恐怕就被强上了。后来又有个同监的东北人想上他,也被他全力反抗而没有得手。但是他说同监有几个年轻人都被那几个身体强壮的老囚犯上过的。

鸿秋说他本来是个坚定的异性恋者。就像刚进去那会儿自己被那山东大汉强啃时真的感觉好恶心,几顿都不想吃东西。可是渐渐地在里面待得久了,他似乎理解了他们的疯狂,因为性压抑真的是很折磨人的一件事。多人一室,上下铺住着,每个人就是自慰也没有完全的隐私空间,每有“行动”别人十有八九也都能看到、听到或感觉到。但他觉监狱里的同性关系和真正的同性恋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性压抑得久了,除了自慰手淫,同性恋是惟一可能走的一个释放性压抑的渠道罢。

鸿秋说开始是别人对他性侵他不从,几年之后,在性上压抑得久了,当有个男孩子进来时,他对那男孩子也有了那些大男人当初对他的冲动。只是他没有像他们那样,强行去啃,而是采取怀柔政策,先投石问路。想不到那男孩儿和当初的他一样倔强、不从。不同的是,他虽然肉体没有得逞,在精神上却没有放弃对那个男孩的好,也或者说叫作“暧昧”。比如,有时牢饭中有些肉蛋类什么的他会省给那男孩儿吃,有个头疼脑热的,他会像大哥哥一样关心、照顾他,有人敢欺负他他会罩着护着他。那个男孩儿也在心理上对他产生了依赖,默默接受了他在精神上对他的好。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两个男人成了没有肉体关系的精神上的同性恋人。在那段非常岁月中让他们互相用温情取暖,多了份心灵的慰藉,少了份情感的落寞。

这种倾向出狱后慢慢好转。鸿秋现在仍然认为自己是异性恋者。

他说作为一个做了十年囚徒的人,他真的觉得性压抑是服刑人员特别是刑期较长的服刑人员肉体上经受的最残酷的折磨。当然,思念亲人、爱人,却不能团聚,知道父母病亡而无法尽孝送终,是一种心理上的折磨。

不少人认为:如果对服刑人员从人性的角度给予更多的关怀,尽量创造条件让他们可以有规律地与自己的妻子、恋人过一下性生活,解除他们的性压抑,也许会让他们心怀感恩,并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接受改造。未尝不是一件好的事。但也有意见相左的人说:性压抑也是给那些服刑人员的另一种惩罚,让他们必须为自己的罪错付出的代价之一。自由都没有了,还要什么性爱。如果让他们可以像常人一样享受性爱,那么法律对他们的惩戒是否也便少了些威慑力呢?

作者: luve2010    時間: 2013-11-7 16:31
全世界都差不多  其实这种做法应该是违法的   就算是犯人他也有人权 也有享受人应该享有的权利  性爱就是其中一项  但是全球基本都认为既然犯了罪  也就没权利享受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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